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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分财产

广西-桂林 01-28 09:26  悬赏 0  发布者:lanhuang 回答:(4)
我和丈夫结婚四年以来,工资一直都是个用个的,四年来我只给啦2千多块钱,我的工资并不高,每个月基本都用完,并没有存款,现在我要离婚,他以我没交伙食为由要我给他钱,请问我是否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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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28 11:50
不应当给他,有财产可以平分.
回复时间: 2010-01-28 11:05
夫妻俩过日子不存在伙食费的问题,另外,离婚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双方所得现存收入要双方均分。
回复时间: 2010-01-28 14:55
你好:
婚后的各方取得的财产属于放弃共同财产。也就是谁的钱都是共有的钱,不存在还交给他伙食费钱的问题。


王旭东律师   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010-01-28 22:37
不给,没有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经济AA制,或者其它约定的话,夫妻各方所得为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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