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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内借款买房,产权只写了老公的名字,借据上写明了夫妻双方借款买房的,请问离婚时妻子能分到房

广东-东莞 02-20 16:22  悬赏 0  发布者:704939……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家公借款给我老公买房,借了50万元,房屋的产权人是写我老公的名字。现我家公要我们(夫妻)写一张借款单给他,,内容是夫妻双方于2012年*月*日向(家公***)借款5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一间。请问如我跟老公离婚时我能分到房屋的一半产权吗?负债是否要夫妻双方共同还清后才能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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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2-20 16:26
能分到
回复时间: 2012-02-20 17:07
第一个问题:能分到
第二个问题:不是必须还清后才能离婚,可以离婚后继续还钱
回复时间: 2012-02-20 17:21
你好,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产权;是否离婚由双方自愿决定,跟负债是否全部偿还没有必然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2-20 19:32
如果是借款,当然算是夫妻共同债务,房产也当然属于共同财产。但最好是签借款协议,你手上有借款的凭证,才能充分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2-20 21:27
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借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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