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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浙江-绍兴 02-20 19:52  悬赏 0  发布者:绍兴人家 给我留言  回答:(6)
2000年到2008年本人在帮姐夫打理家庭袜子包装作坊,期间收进来的袜子都是由我签名收下的,现在由于姐夫由于经营不善,生意上欠人家不少钱没在家。一些当初的客户就来找我,说当初是我签名收下的,要到法院起诉我,请问我需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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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0 20:43
你可以收集你帮你姐夫打工的事实证据,抗辩。
回复时间: 2012-02-20 20:53
积极举证你作为为他人打工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2-02-20 19:55
你和姐夫私下的约定,对于外人来说,是清楚的。他们找你,是对的。
追问:

可我只是帮我姐夫打工而已啊!比如说他不是我姐夫是别人,而且是个公司,公司倒闭了,难道还要员工来还债吗?

回答:

问题是这事家庭作坊,你要找到大量人证.如果是注册登记的,不需要你负责.

追问:

哦,那也就是说有营业执照就可以的是吗?那倒是有一本当初过期的执照,我姐夫的名字。不知是否有用?

回答:

那也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2-20 19:57
不需要。
回复时间: 2012-02-21 14:25
收集你作为为他人打工的证据,并在对方起诉后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2-02-25 23:24
不需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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