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律师,我亲戚被*集团,上海引翎者骗去炒原油,20分钟损失15万。该怎么要回血汗钱

上海-闸北区 08-27 20:36  悬赏 0  发布者:宁翼诈骗受害……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我亲戚被*集团,上海引翎者骗去炒原油,20分钟损失15万。该怎么要回血汗钱

   *集团,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骗本人15万  
  本人听到广播宣传*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炒原油多么赚钱。2015年6月3日8点22分*上海引翎者业务员电话喊单,要求我做空单,本人做了两手50T的原油,他说太少了,要求我补仓,我想补一手200T,*上海引翎者业务员他不同意。叫我补八手空单,当中打了三次电话,强迫我补八手。我要轻仓操作,*上海引翎者业务员不同意。他一定叫我补八手,在电话里*上海引翎者业务员说这么少无法操作,无法向老师交代。
   到了10点30分*上海引翎者业务员又要求把所有空单平掉,重新买八手多单,诱骗我重仓操作,到了10点50分左右我的风险率已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下,*上海引翎者业务员没有电话通知我减仓或加保证金。口气十分强硬使我损失15万元,第二天我找到他们公司领导,*上海引翎者公司领导只告诉我要把他开除,但他们公司不赔偿我损失。上海引翎者业务员这种行为属于变相代客操作,违反相关规定,*上海引翎者公司领导不作为,违反协议中公平自愿的原则和恶意发出交易指令。赚取手续费。故意误导客户进行交易,希望全额赔偿。严惩当事人和*上海引翎者公司。还弱势群体一个公道。
问题补充:
律师,下面是1个上海受害者,被*贵金属和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现货原油诈骗,打过官司,但证据不足,我们其他的*贵金属和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现货原油诈骗受害者应该如何吸取教训,找到新的思路和*贵金属和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打现货原油诈骗官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盛*兵,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县。
委托代理人钟海,上海国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5号五层。
负责人孙海侠。
被告天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商务园西区28-1-2046室。
法定代表人孙海侠,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潘登,上海潘登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盛*兵诉被告天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下简称*公司上海营业部)、天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1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盛*兵及其委托代理人钟海,被告*公司委托代理人潘登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公司上海营业部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盛*兵诉称,2015年6月至同年8月间,被告*公司上海营业部员工小邓(全名不清楚)先后通过座机和私人手机打电话给原告,邀原告至该被告营业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5号五层。原告于2015年8月5日到该被告经营场所,小邓安排其同事接待了原告,要求原告在手机上下载一个APP做原油期货,称此产品稳赚不赔。该被告帮助原告开户并绑定原告银行账户,卡号为4367XXXX9160。该被告声称是模拟交易,不发生真实的资金往来。后原告回到家发现银行账户资金减少。该被告声称是模拟交易弄错了,可以给原告介绍老师操作交易。在其介绍的老师的指导下,原告进行了操作,第一个晚上就亏了人民币7万多。第二天该被告让我追加10手,结果又亏了7万多。原告总计支出金额为228,000元,该被告的行为属于期货欺诈,后该被告在原告威胁报警的情况下返还了88,299.62元,还应赔偿原告139,700.38元。被告*公司作为总公司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两被告连带赔偿资金139,700.38元并承担从2015年8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被告*公司上海营业部未答辩。
被告*公司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与原告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原告的诉称没有证据证明,对此不予认可。
经审理查明,原告自2015年8月起在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APP交易软件上进行交易,其资金汇入青岛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
上述事实,由原告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客户交易查询清单、交易资料等证据,结合原告与被告*公司当庭陈述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案原告主张两被告对其进行欺诈,对此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其提供的资金往来及交易信息,均与两被告无关。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问题补充:
驳回原告盛*兵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106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1,553元,由原告盛*兵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邢怡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李洁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敲骨吸髓吃人不吐骨头*贵金属苏州被华夏时报曝光诈骗,苏州老百姓千万别上当

  津贵所饱受争议或成吸金机器 骗局致一地鸡毛

  2015年05月18日 11:54 华夏时报 微博

  从希望到失望,自从与现货白银(20.35, 0.51, 2.57%)扯上关系,来自江苏的投资者王云便彻底体会到了没有希望的痛苦。几年来,与他一同参与维权的“战友”换了一拨又一拨,而他得到的始终是一份又一份来自有关部门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的书面回复。

  而且把王云推向痛苦深渊的则是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津贵所),这个颇具争议的交易所幸运地躲过了“38号文”的清洗后,逐渐蜕变成了一个疯狂的吸金机器。

  “白银剩斗士”

  王云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为了维权的事情跑到北京了。而他的每份材料背后都附着几百人的名单。在这些名字的背后,背负着上亿的资金。

  漫长的维权路上,最让王云感到充满希望的时刻


  是2014年3月,中央电视台在“3·15晚会”上播放了“白银骗局”的电视新闻报道。央视的报道立竿见影,3天之后的2014年3月1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3·15晚会”上曝光的这些交易场所涉及的违规违法行为,应该由有关部门特别是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但王云的希望很快变成了失望。

  王云在2014年3月15日之前,已经向天津各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了举报材料,但始终没能得到管理部门的答复。在央视“3·15晚会”对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报道后,石沉大海的举报材料先后收到答复。不过令王云失望的是,天津商务委员会、证监会[微博]天津监管局、天津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天津滨海分局、天津滨海新区公安保税分局等部门,给他的书面回函均表示,所投诉的问题“不归自己管”或“不予立案”。

  一面是绝望,一面是不甘,再加上不断有被骗者的加入,但王云却越来越不知道自己的维权之路该如何走下去。一位不具姓名的维权者无奈地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他(王云)以前被我们称为‘白银圣斗士’,但随着大家逐渐失去信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叫他‘白银剩斗士’。”

  饱受争议的津贵所

  白银骗局实际上是以现货白银投资为名的一场对赌游戏,客户投资跟平台对赌,然而投资者万万没想到的是,所谓交易软件完全被后台操纵,他们亏损的巨额资金竟然全部落入交易所、会员和代理商的腰包。而交易所、会员、代理商利用夸大宣传欺骗投资者,利用高额回扣发展代理网络,吸引投资者投入大量现金进行现货白银投资理财。

  一位业内人士老赵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只是白银骗局的“终极模式”,其行骗之道并非仅此一种。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难以取证的原因,是其经营模式的多种并存。

  老赵是一位职业基金经理,他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目前市场上,可以称之为合法的贵金属商品期货交易共有三种:“第一种是在证监会监管下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内有四家期货交易所是接受证监会监管的,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四家交易所中唯一的贵金属交易平台;第二类是如津贵所这样的交易所,由地方政府批准成立,它会设立代理机构,但是这类交易所并不受证监会系统监督,或者说监督力度很有限;第三种则是纯粹的渠道商,做境外证券经纪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为内地投资者投资境外白银期货提供境外合法的交易平台,主要靠收取手续费牟利,这类交易所名字可能会挂着交易所,但实质上就是一个小公司,只要工商审批通过,就可以开张营业。”三种合法渠道中,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唯一受证监会监管的传统交易方式。

  而第二类交易所的代表,正是被央视“3·15晚会”曝光,也让王云等人绝望的津贵所。老赵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津贵所的存在一直颇具争议。

  “2000年前后,全国出现了很多各种各样的交易所,最多的时候有300多家。2000年,国内对白银实行了市场放开,让重金属白银成为这波浪潮中最热门的商品之一。当时,地方政府非常热衷于批复各种交易所,因为这类交易会为各个地方带来丰厚的税收。2010年前后,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发起了一轮对交易所的整顿,其中以商务部的‘国六条’最为著名,但最后因为阻力太大而不了了之。”老赵表示,最终对各种交易所产生影响的是著名的“38号文”。

  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集中清理整顿交易所。

  “其实证监会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处理这件事,但38号文虽然把牵头的任务交给了证监会,但落实清理整顿的却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某种程度上是交易所的利益相关方,他们从中收取的税收数额巨大,关闭的阻力可想而知。”老赵说。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显示,天津是彼时各种交易所最热衷的地区,因为当时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天津由此成为金融改革的试验田,津贵所也成为全国闻名的地方交易所。

  “在38号文的洗礼后,全国范围内关闭了许多交易所,但每个地区都留下了一两家,津贵所就是留下的交易所之一。”老赵说。

  混乱的白银市场

  老赵表示,38号文之后,津贵所的交易模式十分混乱。

  “你说它不正规吧,它又确实有政府的批准,虽然是地方政府的。而作为一个金融机构,证监会和银监会又都管不了它。而且它的手续费高得离谱,即便是我们这样的职业金融从业者,在那样的手续费前提下,赚钱也是很难的。”老赵表示,津贵所的手续费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手续费的10倍以上。

  而王云向《华夏时报》记者提供的一份津贵所与上交所[微博]手续费对比图显示,以一手白银交易(15KG)的合约为例,当日平仓上交所收取的手续费为4.8元每手,而津贵所的手续费为216元每手。

  但高额的手续费并不是白银市场混乱的根源,对交易过程的监管真空才是津贵所饱受诟病的根源。

  “因为没有专业金融监管机构对它的交易过程进行监督,所以津贵所的代理商们无所顾忌。”老赵表示,“境外交易所的代理机构最初是用错时上报或者根本不报的方式骗投资人,现在更有甚者干脆自己操纵后台。”

  自主研发软件,修改后台数字的操作方式,是一种纯粹的违法欺诈行为。通过软件,直接修改行情数据,这等同于参与一场庄家出老千的赌博。

  “但很难查出来他们有问题,因为代理机构会看人下菜碟。它看你玩得很好,总能赚钱,那就不坑你,只挣你很高的手续费;如果觉得这个人虽然不是高手,但是又很懂,它会采取错时报收据的方式,赚你一点利润;如果它觉得你什么都不懂,就干脆给你一个假盘,你的钱最终全是它的。”老赵表示。

  “他们这么玩很赚钱,它会给业务员很高的报酬,让他们疯狂发展下线。但我很清楚,这些钱都是黑心钱。”说到此时,老赵摇了摇头。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杨浦区]
  • 夏之威律师 VIP
  • 电话:13524907984  只接受上海本地咨询 谢谢合作
  • 84739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8-27 20:47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追问:

律师,下面是1个上海受害者,被宁翼贵金属和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现货原油诈骗,打过官司,但证据不足,我们其他的宁翼贵金属和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现货原油诈骗受害者应该如何吸取教训,找到新的思路和宁翼贵金属和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打现货原油诈骗官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盛*兵,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县。
委托代理人钟海,上海国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宁翼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5号五层。
负责人孙海侠。
被告天津宁翼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商务园西区28-1-2046室。
法定代表人孙海侠,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潘登,上海潘登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盛*兵诉被告天津宁翼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下简称宁翼公司上海营业部)、天津宁翼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下简称宁翼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1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盛*兵及其委托代理人钟海,被告宁翼公司委托代理人潘登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宁翼公司上海营业部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盛*兵诉称,2015年6月至同年8月间,被告宁翼公司上海营业部员工小邓(全名不清楚)先后通过座机和私人手机打电话给原告,邀原告至该被告营业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5号五层。原告于2015年8月5日到该被告经营场所,小邓安排其同事接待了原告,要求原告在手机上下载一个APP做原油期货,称此产品稳赚不赔。该被告帮助原告开户并绑定原告银行账户,卡号为4367XXXX9160。该被告声称是模拟交易,不发生真实的资金往来。后原告回到家发现银行账户资金减少。该被告声称是模拟交易弄错了,可以给原告介绍老师操作交易。在其介绍的老师的指导下,原告进行了操作,第一个晚上就亏了人民币7万多。第二天该被告让我追加10手,结果又亏了7万多。原告总计支出金额为228,000元,该被告的行为属于期货欺诈,后该被告在原告威胁报警的情况下返还了88,299.62元,还应赔偿原告139,700.38元。被告宁翼公司作为总公司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两被告连带赔偿资金139,700.38元并承担从2015年8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被告宁翼公司上海营业部未答辩。
被告宁翼公司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与原告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原告的诉称没有证据证明,对此不予认可。
经审理查明,原告自2015年8月起在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APP交易软件上进行交易,其资金汇入青岛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
上述事实,由原告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客户交易查询清单、交易资料等证据,结合原告与被告宁翼公司当庭陈述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案原告主张两被告对其进行欺诈,对此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其提供的资金往来及交易信息,均与两被告无关。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问题补充:
驳回原告盛*兵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106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1,553元,由原告盛*兵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邢怡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李洁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敲骨吸髓吃人不吐骨头宁翼贵金属苏州被华夏时报曝光诈骗,苏州老百姓千万别上当

  津贵所饱受争议或成吸金机器 骗局致一地鸡毛

  2015年05月18日 11:54 华夏时报 微博

  从希望到失望,自从与现货白银(20.35, 0.51, 2.57%)扯上关系,来自江苏的投资者王云便彻底体会到了没有希望的痛苦。几年来,与他一同参与维权的“战友”换了一拨又一拨,而他得到的始终是一份又一份来自有关部门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的书面回复。

  而且把王云推向痛苦深渊的则是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津贵所),这个颇具争议的交易所幸运地躲过了“38号文”的清洗后,逐渐蜕变成了一个疯狂的吸金机器。

  “白银剩斗士”

  王云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为了维权的事情跑到北京了。而他的每份材料背后都附着几百人的名单。在这些名字的背后,背负着上亿的资金。

  漫长的维权路上,最让王云感到充满希望的时刻


  是2014年3月,中央电视台在“3·15晚会”上播放了“白银骗局”的电视新闻报道。央视的报道立竿见影,3天之后的2014年3月1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3·15晚会”上曝光的这些交易场所涉及的违规违法行为,应该由有关部门特别是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但王云的希望很快变成了失望。

  王云在2014年3月15日之前,已经向天津各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了举报材料,但始终没能得到管理部门的答复。在央视“3·15晚会”对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报道后,石沉大海的举报材料先后收到答复。不过令王云失望的是,天津商务委员会、证监会[微博]天津监管局、天津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天津滨海分局、天津滨海新区公安保税分局等部门,给他的书面回函均表示,所投诉的问题“不归自己管”或“不予立案”。

  一面是绝望,一面是不甘,再加上不断有被骗者的加入,但王云却越来越不知道自己的维权之路该如何走下去。一位不具姓名的维权者无奈地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他(王云)以前被我们称为‘白银圣斗士’,但随着大家逐渐失去信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叫他‘白银剩斗士’。”

  饱受争议的津贵所

  白银骗局实际上是以现货白银投资为名的一场对赌游戏,客户投资跟平台对赌,然而投资者万万没想到的是,所谓交易软件完全被后台操纵,他们亏损的巨额资金竟然全部落入交易所、会员和代理商的腰包。而交易所、会员、代理商利用夸大宣传欺骗投资者,利用高额回扣发展代理网络,吸引投资者投入大量现金进行现货白银投资理财。

  一位业内人士老赵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只是白银骗局的“终极模式”,其行骗之道并非仅此一种。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难以取证的原因,是其经营模式的多种并存。

  老赵是一位职业基金经理,他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目前市场上,可以称之为合法的贵金属商品期货交易共有三种:“第一种是在证监会监管下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内有四家期货交易所是接受证监会监管的,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四家交易所中唯一的贵金属交易平台;第二类是如津贵所这样的交易所,由地方政府批准成立,它会设立代理机构,但是这类交易所并不受证监会系统监督,或者说监督力度很有限;第三种则是纯粹的渠道商,做境外证券经纪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为内地投资者投资境外白银期货提供境外合法的交易平台,主要靠收取手续费牟利,这类交易所名字可能会挂着交易所,但实质上就是一个小公司,只要工商审批通过,就可以开张营业。”三种合法渠道中,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唯一受证监会监管的传统交易方式。

  而第二类交易所的代表,正是被央视“3·15晚会”曝光,也让王云等人绝望的津贵所。老赵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津贵所的存在一直颇具争议。

  “2000年前后,全国出现了很多各种各样的交易所,最多的时候有300多家。2000年,国内对白银实行了市场放开,让重金属白银成为这波浪潮中最热门的商品之一。当时,地方政府非常热衷于批复各种交易所,因为这类交易会为各个地方带来丰厚的税收。2010年前后,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发起了一轮对交易所的整顿,其中以商务部的‘国六条’最为著名,但最后因为阻力太大而不了了之。”老赵表示,最终对各种交易所产生影响的是著名的“38号文”。

  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集中清理整顿交易所。

  “其实证监会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处理这件事,但38号文虽然把牵头的任务交给了证监会,但落实清理整顿的却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某种程度上是交易所的利益相关方,他们从中收取的税收数额巨大,关闭的阻力可想而知。”老赵说。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显示,天津是彼时各种交易所最热衷的地区,因为当时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天津由此成为金融改革的试验田,津贵所也成为全国闻名的地方交易所。

  “在38号文的洗礼后,全国范围内关闭了许多交易所,但每个地区都留下了一两家,津贵所就是留下的交易所之一。”老赵说。

  混乱的白银市场

  老赵表示,38号文之后,津贵所的交易模式十分混乱。

  “你说它不正规吧,它又确实有政府的批准,虽然是地方政府的。而作为一个金融机构,证监会和银监会又都管不了它。而且它的手续费高得离谱,即便是我们这样的职业金融从业者,在那样的手续费前提下,赚钱也是很难的。”老赵表示,津贵所的手续费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手续费的10倍以上。

  而王云向《华夏时报》记者提供的一份津贵所与上交所[微博]手续费对比图显示,以一手白银交易(15KG)的合约为例,当日平仓上交所收取的手续费为4.8元每手,而津贵所的手续费为216元每手。

  但高额的手续费并不是白银市场混乱的根源,对交易过程的监管真空才是津贵所饱受诟病的根源。

  “因为没有专业金融监管机构对它的交易过程进行监督,所以津贵所的代理商们无所顾忌。”老赵表示,“境外交易所的代理机构最初是用错时上报或者根本不报的方式骗投资人,现在更有甚者干脆自己操纵后台。”

  自主研发软件,修改后台数字的操作方式,是一种纯粹的违法欺诈行为。通过软件,直接修改行情数据,这等同于参与一场庄家出老千的赌博。

  “但很难查出来他们有问题,因为代理机构会看人下菜碟。它看你玩得很好,总能赚钱,那就不坑你,只挣你很高的手续费;如果觉得这个人虽然不是高手,但是又很懂,它会采取错时报收据的方式,赚你一点利润;如果它觉得你什么都不懂,就干脆给你一个假盘,你的钱最终全是它的。”老赵表示。

  “他们这么玩很赚钱,它会给业务员很高的报酬,让他们疯狂发展下线。但我很清楚,这些钱都是黑心钱。”说到此时,老赵摇了摇头。

回复时间: 2016-08-27 22:09
尽快起诉索赔吧
 网络咨询难以全面了解案情,具体细节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和律师面谈效果更好,任涌律师十五年专业法律专业服务经验
追问:

律师,下面是1个上海受害者,被宁翼贵金属和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现货原油诈骗,打过官司,但证据不足,我们其他的宁翼贵金属和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现货原油诈骗受害者应该如何吸取教训,找到新的思路和宁翼贵金属和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打现货原油诈骗官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盛*兵,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县。
委托代理人钟海,上海国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宁翼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5号五层。
负责人孙海侠。
被告天津宁翼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商务园西区28-1-2046室。
法定代表人孙海侠,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潘登,上海潘登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盛*兵诉被告天津宁翼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下简称宁翼公司上海营业部)、天津宁翼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下简称宁翼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1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1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盛*兵及其委托代理人钟海,被告宁翼公司委托代理人潘登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宁翼公司上海营业部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盛*兵诉称,2015年6月至同年8月间,被告宁翼公司上海营业部员工小邓(全名不清楚)先后通过座机和私人手机打电话给原告,邀原告至该被告营业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5号五层。原告于2015年8月5日到该被告经营场所,小邓安排其同事接待了原告,要求原告在手机上下载一个APP做原油期货,称此产品稳赚不赔。该被告帮助原告开户并绑定原告银行账户,卡号为4367XXXX9160。该被告声称是模拟交易,不发生真实的资金往来。后原告回到家发现银行账户资金减少。该被告声称是模拟交易弄错了,可以给原告介绍老师操作交易。在其介绍的老师的指导下,原告进行了操作,第一个晚上就亏了人民币7万多。第二天该被告让我追加10手,结果又亏了7万多。原告总计支出金额为228,000元,该被告的行为属于期货欺诈,后该被告在原告威胁报警的情况下返还了88,299.62元,还应赔偿原告139,700.38元。被告宁翼公司作为总公司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两被告连带赔偿资金139,700.38元并承担从2015年8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被告宁翼公司上海营业部未答辩。
被告宁翼公司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与原告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原告的诉称没有证据证明,对此不予认可。
经审理查明,原告自2015年8月起在上海引翎者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APP交易软件上进行交易,其资金汇入青岛齐鲁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
上述事实,由原告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客户交易查询清单、交易资料等证据,结合原告与被告宁翼公司当庭陈述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案原告主张两被告对其进行欺诈,对此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其提供的资金往来及交易信息,均与两被告无关。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问题补充:
驳回原告盛*兵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106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1,553元,由原告盛*兵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邢怡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李洁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敲骨吸髓吃人不吐骨头宁翼贵金属苏州被华夏时报曝光诈骗,苏州老百姓千万别上当

  津贵所饱受争议或成吸金机器 骗局致一地鸡毛

  2015年05月18日 11:54 华夏时报 微博

  从希望到失望,自从与现货白银(20.35, 0.51, 2.57%)扯上关系,来自江苏的投资者王云便彻底体会到了没有希望的痛苦。几年来,与他一同参与维权的“战友”换了一拨又一拨,而他得到的始终是一份又一份来自有关部门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的书面回复。

  而且把王云推向痛苦深渊的则是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津贵所),这个颇具争议的交易所幸运地躲过了“38号文”的清洗后,逐渐蜕变成了一个疯狂的吸金机器。

  “白银剩斗士”

  王云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为了维权的事情跑到北京了。而他的每份材料背后都附着几百人的名单。在这些名字的背后,背负着上亿的资金。

  漫长的维权路上,最让王云感到充满希望的时刻


  是2014年3月,中央电视台在“3·15晚会”上播放了“白银骗局”的电视新闻报道。央视的报道立竿见影,3天之后的2014年3月1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3·15晚会”上曝光的这些交易场所涉及的违规违法行为,应该由有关部门特别是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但王云的希望很快变成了失望。

  王云在2014年3月15日之前,已经向天津各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了举报材料,但始终没能得到管理部门的答复。在央视“3·15晚会”对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报道后,石沉大海的举报材料先后收到答复。不过令王云失望的是,天津商务委员会、证监会[微博]天津监管局、天津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天津滨海分局、天津滨海新区公安保税分局等部门,给他的书面回函均表示,所投诉的问题“不归自己管”或“不予立案”。

  一面是绝望,一面是不甘,再加上不断有被骗者的加入,但王云却越来越不知道自己的维权之路该如何走下去。一位不具姓名的维权者无奈地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他(王云)以前被我们称为‘白银圣斗士’,但随着大家逐渐失去信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叫他‘白银剩斗士’。”

  饱受争议的津贵所

  白银骗局实际上是以现货白银投资为名的一场对赌游戏,客户投资跟平台对赌,然而投资者万万没想到的是,所谓交易软件完全被后台操纵,他们亏损的巨额资金竟然全部落入交易所、会员和代理商的腰包。而交易所、会员、代理商利用夸大宣传欺骗投资者,利用高额回扣发展代理网络,吸引投资者投入大量现金进行现货白银投资理财。

  一位业内人士老赵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只是白银骗局的“终极模式”,其行骗之道并非仅此一种。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难以取证的原因,是其经营模式的多种并存。

  老赵是一位职业基金经理,他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目前市场上,可以称之为合法的贵金属商品期货交易共有三种:“第一种是在证监会监管下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内有四家期货交易所是接受证监会监管的,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四家交易所中唯一的贵金属交易平台;第二类是如津贵所这样的交易所,由地方政府批准成立,它会设立代理机构,但是这类交易所并不受证监会系统监督,或者说监督力度很有限;第三种则是纯粹的渠道商,做境外证券经纪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为内地投资者投资境外白银期货提供境外合法的交易平台,主要靠收取手续费牟利,这类交易所名字可能会挂着交易所,但实质上就是一个小公司,只要工商审批通过,就可以开张营业。”三种合法渠道中,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唯一受证监会监管的传统交易方式。

  而第二类交易所的代表,正是被央视“3·15晚会”曝光,也让王云等人绝望的津贵所。老赵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津贵所的存在一直颇具争议。

  “2000年前后,全国出现了很多各种各样的交易所,最多的时候有300多家。2000年,国内对白银实行了市场放开,让重金属白银成为这波浪潮中最热门的商品之一。当时,地方政府非常热衷于批复各种交易所,因为这类交易会为各个地方带来丰厚的税收。2010年前后,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发起了一轮对交易所的整顿,其中以商务部的‘国六条’最为著名,但最后因为阻力太大而不了了之。”老赵表示,最终对各种交易所产生影响的是著名的“38号文”。

  2011年11月2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集中清理整顿交易所。

  “其实证监会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处理这件事,但38号文虽然把牵头的任务交给了证监会,但落实清理整顿的却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某种程度上是交易所的利益相关方,他们从中收取的税收数额巨大,关闭的阻力可想而知。”老赵说。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显示,天津是彼时各种交易所最热衷的地区,因为当时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天津由此成为金融改革的试验田,津贵所也成为全国闻名的地方交易所。

  “在38号文的洗礼后,全国范围内关闭了许多交易所,但每个地区都留下了一两家,津贵所就是留下的交易所之一。”老赵说。

  混乱的白银市场

  老赵表示,38号文之后,津贵所的交易模式十分混乱。

  “你说它不正规吧,它又确实有政府的批准,虽然是地方政府的。而作为一个金融机构,证监会和银监会又都管不了它。而且它的手续费高得离谱,即便是我们这样的职业金融从业者,在那样的手续费前提下,赚钱也是很难的。”老赵表示,津贵所的手续费是上海期货交易所手续费的10倍以上。

  而王云向《华夏时报》记者提供的一份津贵所与上交所[微博]手续费对比图显示,以一手白银交易(15KG)的合约为例,当日平仓上交所收取的手续费为4.8元每手,而津贵所的手续费为216元每手。

  但高额的手续费并不是白银市场混乱的根源,对交易过程的监管真空才是津贵所饱受诟病的根源。

  “因为没有专业金融监管机构对它的交易过程进行监督,所以津贵所的代理商们无所顾忌。”老赵表示,“境外交易所的代理机构最初是用错时上报或者根本不报的方式骗投资人,现在更有甚者干脆自己操纵后台。”

  自主研发软件,修改后台数字的操作方式,是一种纯粹的违法欺诈行为。通过软件,直接修改行情数据,这等同于参与一场庄家出老千的赌博。

  “但很难查出来他们有问题,因为代理机构会看人下菜碟。它看你玩得很好,总能赚钱,那就不坑你,只挣你很高的手续费;如果觉得这个人虽然不是高手,但是又很懂,它会采取错时报收据的方式,赚你一点利润;如果它觉得你什么都不懂,就干脆给你一个假盘,你的钱最终全是它的。”老赵表示。

  “他们这么玩很赚钱,它会给业务员很高的报酬,让他们疯狂发展下线。但我很清楚,这些钱都是黑心钱。”说到此时,老赵摇了摇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宁夏银川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宁夏 银川
人气:93320
广东 广州
人气:361
广东 深圳
人气:172763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510
江苏 无锡
人气:5103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