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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伤方的家属,在浙二医院重症监护室住了四十多天了医疗费已

浙江-衢州 08-28 22: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受伤方的家属,在浙二医院重症监护室住了四十多天了医疗费已达二十余万肇事者只付出四万其佘都由自己垫付的,后续的医疗费已无能支付,经保险公司提议暂由保险公司单方面结案支付我方二十三万,保险公司说今后我们可以再去起诉他们,请问这样的方法可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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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9 04:45
无法协商的,去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16-08-28 22:44
你好,这个提议也是可行的。
我的补充: 2016-08-28 22:44
先救人冶伤要紧。
回复时间: 2016-08-28 22:49
救人要紧。日后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8-29 15:14
你好,保险公司的做法较人性化,作为受害者家属来说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建议你先接收保险公司的垫付的款项,待就医结束后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总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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