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王远洋  陈晓云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违约

甘肃-天水 02-21 17:47  悬赏 0  发布者:tsarmi……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2010年3月15日购买我们本地某一房地产公司预售商品住宅房,2010年年底将所剩房款全部交清,并与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合同上是2011年5月30日给住户交房使用,但到现在迟迟未能交付我们住户手中,给我们购房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并且小区院内还是一片狼藉,这关系民生问题,关系我们小区购房者400虎、户的生活。截止2012年2月20日,我们到该公司的售房部,询问交房时间,工作人员表示,大约3月15日住户可以装修了,但是需要缴纳很多合同上没有的款项。请问我们应该如何讨回我们的权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1 17:56
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交付房屋,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让他们在法院答辩时主张去,应该是没有依据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而且他迟延交付房屋,应当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2-02-21 19:34
你好,很明显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的,协商不成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维权的,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他们说的其他费用合同没有约定的,也根本不应该由你们支付的费用你们可完全不管的,建议委托律师跟开发商先协商一下,未果后可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浙江金华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江苏苏州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3277
陕西 西安
人气:584160
湖北 襄阳
人气:439319
安徽 合肥
人气:283958
湖北 武汉
人气:73581
广东 深圳
人气:20934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