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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离婚财产分割

陕西-咸阳 02-22 17:37  悬赏 0  发布者:.XJ. 给我留言  回答:(2)
夫妻名义共同买的单位办产权福利房,离婚如何分割?若已离婚,此房已变成商品房还能否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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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2 19:50
当然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2-02-22 20:33
首先,如果是半产权房的话,根据民法通则中所有权的规定和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无论是在缔结婚姻之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不属于夫妻个人特有的财产,也不属于夫妻之间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如果,此时您提出离婚,该房产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
其次,只有在夫妻双方去的该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之后,才可以向法院就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和分割另行提起诉讼。如果此时你们已经离婚,依旧可以另行对该房屋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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