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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现在我给你陈述一下我的情况:吴某,是一个我的追求者

陕西-延安 08-30 10:1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你好,现在我给你陈述一下我的情况:吴某,是一个我的追求者,但是我一直不愿意,已经明确告诉过他,在2016年8月13日中午,吴某来到我家逼迫我和他交往,在收到我的拒绝后,吴某用随身携带的甩刀将我捅伤,当时要不是我弟弟的及时阻拦,估计我的性命不保,当时做完案后,吴某,么有管我,直接逃跑,事后我才知道,是我弟弟报的案,叫的120,现在我在医院对方也不管,吴某当天被派出所抓住,只是简单的录了下笔录就被保出来,我想咨询下律师我这种情况接下来该如何做,派出所当天放人是否合法,吴某的做法是否能定性为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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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30 10:27
他被放出来很可能是申请了取保候审,吴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取决他个人的犯罪主观意愿,以及客观的行为的危害程度。
回复时间: 2016-08-30 10:34
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涉嫌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建议先看病,治疗终结后,及时要求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依法维权。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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