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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

四川-自贡 02-23 19:04  悬赏 0  发布者:pengju…… 给我留言  回答:(8)
在宾馆前台临时值班,有2个客人开了2个房间,然后前台打电话叫了2个小姐,当晚被派出所抓了现场,前台人员一起抓走,2名客人指认是前台介绍的小姐。(前台第一次打电话,没有犯罪前科)
现在派出所不执行治安条例,移交到公安机关法制科转为刑事案件。
请问现在的情况怎么解决最好,如果上庭前台判缓刑的几率有多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3 19:09
答: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即: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处缓刑的可能性不大。
回复时间: 2012-02-23 19:11
按法律规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能否判处缓刑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12-02-23 19:16
根据你所说完全有判缓可能。
回复时间: 2012-02-23 19:34
初犯可以判缓刑。
回复时间: 2012-02-23 21:15
您好,应该能判缓刑,建议聘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2-23 21:33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2-24 00:10
可以请律师尽力争取减轻处罚,包括缓刑等。
回复时间: 2012-02-24 10:49
你好,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初犯可以判缓刑。
现在最重要的是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免错过最佳时机,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免费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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