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吴亮  刘哲  牛彩红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这种欠条是否有效

重庆 02-24 11:51  悬赏 0  发布者:涪陵传 给我留言  回答:(3)
欠  条
今借到某某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此欠款于2011年8月30日前还   元。
如逾期,每个月都按欠款额度的20%为逾期违约金交给债权人。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结算。
本人无条件承担逾期带来的一切后果。

             欠款人(签字、手印):(此处签写了欠款人的名字和她自己的右大拇指手印)
             欠款人身份证:(没有填写)
                               2011年6月26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4 11:58
只要出于自愿,当然有效。
追问:

我只要在两年内起诉对方就可以追诉对方累积的20%的违约金对吗?

回答:

当然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2-24 15:16
有效,如果违约金过高,对方可以要求减少
回复时间: 2012-02-24 20:26
每个月都按欠款额度的20%畸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金华
浙江嘉兴
上海徐汇区
宁夏银川
辽宁葫芦岛
浙江杭州
上海静安区
山东济宁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89360
浙江 杭州
人气:97534
浙江 金华
人气:227971
浙江 嘉兴
人气:3979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10296
宁夏 银川
人气:9507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