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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债规避

福建-龙岩 09-02 16:04  悬赏 25  发布者:zhongx…… 给我留言  回答:(1)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我被李一、李二两兄弟骗去赌博,当时参与的还有我的一个同学刘某,结果当日输了被逼写下欠李一50万的欠条,当时对方说不给就让我的家人不好过,我因为自己的软弱前前后后给了一部分,然后有一天李一的弟弟李二说一次性把事情解决掉,李二说他替我认15万的赌债,然后拿回之前的50万的欠条,但是要重新补一张8万的欠条给他,后来我拿回了50万的欠条,却又写下了欠李二的八万的欠条(这个欠条刘某是担保人),后来我痛定思痛跟家里坦白,因为这次被骗已经给了大部分的钱,剩下的8万无力支付,而且家里商量也不想给了,最近李二一直在逼债,说再不给就拿去法院处理,我想咨询下律师,如何能把这个八万的欠条定义为赌债,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或者还有什么其他的方法能把损失降到最低,毕竟经历了这个事情自己特别后悔,而且已经没有多少积蓄了,家里也非常难过,求教如何处理,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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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18 08:51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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