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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质押相关实务操作问题咨询

江苏-苏州 09-04 11:37  悬赏 0  发布者:see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股权质押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但未到工商局续办质押登记手续,是否会造成之前的质押无效,并且基于新质押合同发生借贷业务是否有效。
  注:之前股权质押登记已办妥,原质押合同项下债务未结清,续签合同仅就期限进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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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04 11:46
这是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追问:

看不懂你的回答,

回复时间: 2016-09-05 09:37
经质押人同意并在延期合同中的质押条款方面签字确认,并且延期合同中的质押条款不违背原质押协议条款意思的,则原来的质押登记延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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