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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

北京-朝阳区 09-05 06:28  悬赏 0  发布者:jovovi……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有一个哥哥,因母亲一直与我一起生活,所以母亲立遗嘱将她名下的房产留给了我,并且进行了遗嘱公证,没有进行继承权公证,请问这样的情况,当母亲过世后,是否需要哥哥签字放弃我才能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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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5 07:28
您好,无需,办理继承公证即可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5 08:52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4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5 09:51
其他继承人配合的,可不办公证或诉讼。
不配合 的,还得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6-09-05 06:32
无需你哥哥签字即可过户于你。
回复时间: 2016-09-05 06:30
有遗嘱的话按遗嘱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9-05 06:31
您好,可以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的!
回复时间: 2016-09-05 06:36
您好!需要哥哥配合。
追问:

您好,司公通字(1991)117号不是已经废止了吗?

回复时间: 2016-09-05 06:40
您好,无需你哥哥签字即可过户于你
回复时间: 2016-09-05 06:41
你好,自行过户
回复时间: 2016-09-05 07:53
不用你哥哥签字即可办理房产过户事宜
回复时间: 2016-09-05 09:31
绝对不需要。有了遗嘱 也做了公证 就是你的保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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