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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纠纷

 09-07 09:50  悬赏 0  发布者:jingma……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常州 回答:(3)
本人出售一套二手房,在和中介,买方签订居间合同(买方付14000定金,中介费合同内写明6000元)后因父母不同意,取消合同,现与买方谈妥赔偿等事物,我方也愿意按合同内的中介费一分不少的付给中介方,可现在中介方要求赔偿房屋总价的2%(14000)左右。特来质询。
中介方居间合同内除写明中介费用(6000元)外,另有一条款:“非中介方的原因而导致本协议被依法撤销或确认无效的,对此有责任的一方应当赔偿中介劳务、通讯、广告等费用,赔偿金额为议定房屋总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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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9月07日 10时13分
撤销或无效不属于你的情形
追问:

现在中介公司一口咬定要按2%来赔偿,如我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这事应当怎么解决?现在房产证在中介公司的,是通过法律途径吗?

回答:

你好,可以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多谢专业回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07 10:15
有违约金性质的,可以要求
回复时间: 2016-09-07 13:22
撤销或无效不属于你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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