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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能否拿回

广西 03-01 20:06  悬赏 0  发布者:yanyi2…… 给我留言  回答:(1)
父亲去逝后留下土地846平方(户主名仍是父亲),父亲有一个儿子(祁某)和儿媳,一个孙子和两个孙女。前些日子儿子和孙子未经其他人同意私自将423平方土地卖给施某,并以64000元双方达成协议,协议如下:
                                 征 地 协 议
 甲方:祁某
 乙方:施某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某地,共计面积846平方米,其中423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了双方约束,现订立台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该地点地面积宽14.1米,长30米,共占地面积423平方米0.64亩。
         二,该地经双方商定价为人民币64000元,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给甲方,收款以收据为准 。
         三,甲方在收清地款后,该地权归乙方,乙方有权进行建设,转让或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后悔或者阻碍乙方一切权益。
         四,甲方责任:甲方必须协调乙方办好有关证件,费用由乙方负责,该地如有一切争议一切由甲方负责处理好交给乙方,争议费由乙方负责。
         五,因甲方另一面未被开发,有出租屋数间,需要路出行,乙方必顺留路给甲方出行,如因甲方另一面被开发,乙方有权以围绳为界,甲方不透明出入。
 甲方签字:祁 某(并按手印)   孙子 (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施某(并按手印)
 见证人:黄某(并按手印)
         卢某(并按手印)
         高某(并按手印)
        将某(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儿媳和两个孙女应该怎么办,儿子和孙子的作法是否合法,土地还能要回来吗?各方面的证件祁某还未给施某办理,因为土地已出售给他人还有三个月才到期,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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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01 20:15
建议拿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追问:

材料就只有以上一张协议而已,感谢老师!

回答:

这块地原来是做什么有的?

追问:

父亲留下来的,感谢老师!

回答:

是承包地吗?

追问:

是的,是向政府承包的,感谢老师!老师这块地还能要回来吗,按继承法来说这块地父亲留下来的还没分好,

回答:

一般不能改变承包地的农业用途,承包地采用转让方式流转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期内的承包利益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根据你的陈述,对方是用来建房子,该协议应该可以撤销。

追问:

这块地不光是儿子和孙子有继承权,儿媳和两个孙女也应该有继承权,这块地还没有分配,就还不能确定哪一部分是归儿子和孙子所有。现儿子和孙子将土地的一半卖给他人,协议应不合法,是这样吗老师

回答:

承包利益按照继承法继承,承包地不得买卖,不得改变农业用途,以转让方式流转的需经发包人同意,可以请求撤销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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