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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履行完,索赔时效却过?
03-02 12:45 悬赏 30 发布者:gxdong……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南宁 回答:(5)
A先生碰到的怪案,怪事?合同有效,索赔却遇超时效?
A先生95年签约购房,一次性付款,98年Y公司通知去办房产证,由于合同约定Y提供办证资料及结算原因,由于Y迄今没提供资料,A迄今没办行房产证,现A拟诉讼解决,律师二种观点,1/认为应从95年起向Y索延办证赔付;2/认为除非A能证明其每二年向Y发了索赔信,否则只能从起诉索赔起,追索前二年的延办证赔付。A非法律专业人士,现询专家意见。
合同约定“。。。。双方办完交房手续并且保修期满后即自行失效。”,房屋交付分实物交付及证件交付,现没有完成现证件交付,显然合同没有失效。但按二年诉讼追索规定,则只能追索前二年的赔付?合同没履行完,前面的赔偿就不能追索啦?有点怪吧?
“编号:[19XX] XXXX号
商品房购销合同
甲方:Y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A先生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将下列商品房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如下购销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合同所销售的房屋信用证价格:
1、位置:XX市 XXX 路X巷 2 栋 X 层 X 号 X 房 X厅(XX);
2、数量:建筑面积共:// m² (其中//共//套);
附属建筑单价:面积:XX m²(其中//共//套);
3、住宅、门面单价(X元/ m²;)
附属建筑单价:(XX m²;)(其中/共/套);
4、总售价(人民币):大写:币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X角X分;
小写:XXXXX元
二、付款办法:可分为下列三种方式:
1、分期付款(现金或转账均可):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生效,乙方即在十日内将房屋总售价30%(包括定金),付给甲方作购房预付款。(人民币://元正)。
2》于//年//月//日以前应再将售房总售价的40%(人民币://元正)作为第二次购房预付款付给甲方;
3》于//年//月//日以前应再将售房总售价的20%(人民币://元正)作为第三次购房预付款付给甲方。
4》余款房屋总售价的10%(人民币://元正)应在新房建成后,交付乙方使用前一次付清。
1、银行贷款支付:
可向市建行集资购房部贷款支付贷款手续,可经甲方介绍由乙方自行到市建行办理。
3(√)、对一次性付款(现金、转账或贷款支付均可)者,可给予优惠按房屋总售价的98%付款。
本售价已包括市政设施大、小配套费、教育集资费及建筑税,但未包括桂林市供水、供电部门向用户收取的水、电增容费及贴费,如乙方要求甲方代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挂用总表的业务,所需费用,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即另加水、电增容费及贴费(人民币:XXX元正)。
三、对违约的处罚:
1、交房时间:一九九五年六月十日前。如房屋能提前竣工,并验收合格,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能按甲方通知的交房时间前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乙方已按合同规定期限交预付款,而甲方因自身的原因延误,不能按时将房屋交给乙使用,则从合同规定的交房之日起,至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止的期间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罚金,(每天付给已交购房款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实际交房之日止,而且房屋保修期限也从实际交房之日起算,房屋交付乙方后即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时出具办理产权证书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供乙方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书。办理产权证书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负担。
2、本合同签章生效后,甲方即按合同规定开展工作,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即应视为违约行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该房屋总售价10%的罚金并承担原合同售房价与新售房价可能造成的差额损失费。(该罚金及其差额损失费均从乙方所付的预付款中扣除),所余的乙方预付款,应在甲方将该房屋另售他人后,再以不计任何利息方式退给乙方。
3、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交齐购房预付款前,乙方无权使用,更不得强行占用该房屋,如延期付款乙方应增付延期付款利息,(每天为所交预付款的万分之五)给甲方,累加计算,且该房屋保修期限仍按本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起算。延期超过三个月仍未交齐余款,双方除按本合同规定内容执行外并同意甲方在认为有必要时有权终止合同,并对该房屋另做全权处理,乙方无权干涉。对乙方原已交付的购房款,应按本合同第三条2款关于终止合同处罚办法处理。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规定:
1、房屋质量鉴定以桂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标准。
2、房屋保修按市建字(1987)第(013)号文件及城乡部[84]城建字第(7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1、如因某些原因而房屋建筑面积发生少量变化,交房时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2、甲方建房是按桂林市建委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建造的,为保证小区的良好秩序及广大群众利益,乙方购房后,使用时,不得改动房屋结构及外装修,也不能乱搭乱建任何违章建筑及棚架、围墙等。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办完交房手续并且保修期满后即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A先生签字)
法人代表:(Y公司签字)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联系地址:
帐号: 电话:
95年X月X日 95年X月X日 ”
A先生95年签约购房,一次性付款,98年Y公司通知去办房产证,由于合同约定Y提供办证资料及结算原因,由于Y迄今没提供资料,A迄今没办行房产证,现A拟诉讼解决,律师二种观点,1/认为应从95年起向Y索延办证赔付;2/认为除非A能证明其每二年向Y发了索赔信,否则只能从起诉索赔起,追索前二年的延办证赔付。A非法律专业人士,现询专家意见。
合同约定“。。。。双方办完交房手续并且保修期满后即自行失效。”,房屋交付分实物交付及证件交付,现没有完成现证件交付,显然合同没有失效。但按二年诉讼追索规定,则只能追索前二年的赔付?合同没履行完,前面的赔偿就不能追索啦?有点怪吧?
“编号:[19XX] XXXX号
商品房购销合同
甲方:Y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A先生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将下列商品房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如下购销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合同所销售的房屋信用证价格:
1、位置:XX市 XXX 路X巷 2 栋 X 层 X 号 X 房 X厅(XX);
2、数量:建筑面积共:// m² (其中//共//套);
附属建筑单价:面积:XX m²(其中//共//套);
3、住宅、门面单价(X元/ m²;)
附属建筑单价:(XX m²;)(其中/共/套);
4、总售价(人民币):大写:币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X角X分;
小写:XXXXX元
二、付款办法:可分为下列三种方式:
1、分期付款(现金或转账均可):
1》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生效,乙方即在十日内将房屋总售价30%(包括定金),付给甲方作购房预付款。(人民币://元正)。
2》于//年//月//日以前应再将售房总售价的40%(人民币://元正)作为第二次购房预付款付给甲方;
3》于//年//月//日以前应再将售房总售价的20%(人民币://元正)作为第三次购房预付款付给甲方。
4》余款房屋总售价的10%(人民币://元正)应在新房建成后,交付乙方使用前一次付清。
1、银行贷款支付:
可向市建行集资购房部贷款支付贷款手续,可经甲方介绍由乙方自行到市建行办理。
3(√)、对一次性付款(现金、转账或贷款支付均可)者,可给予优惠按房屋总售价的98%付款。
本售价已包括市政设施大、小配套费、教育集资费及建筑税,但未包括桂林市供水、供电部门向用户收取的水、电增容费及贴费,如乙方要求甲方代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挂用总表的业务,所需费用,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即另加水、电增容费及贴费(人民币:XXX元正)。
三、对违约的处罚:
1、交房时间:一九九五年六月十日前。如房屋能提前竣工,并验收合格,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能按甲方通知的交房时间前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乙方已按合同规定期限交预付款,而甲方因自身的原因延误,不能按时将房屋交给乙使用,则从合同规定的交房之日起,至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时止的期间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罚金,(每天付给已交购房款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实际交房之日止,而且房屋保修期限也从实际交房之日起算,房屋交付乙方后即归乙方所有。甲方同时出具办理产权证书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供乙方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书。办理产权证书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负担。
2、本合同签章生效后,甲方即按合同规定开展工作,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即应视为违约行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该房屋总售价10%的罚金并承担原合同售房价与新售房价可能造成的差额损失费。(该罚金及其差额损失费均从乙方所付的预付款中扣除),所余的乙方预付款,应在甲方将该房屋另售他人后,再以不计任何利息方式退给乙方。
3、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交齐购房预付款前,乙方无权使用,更不得强行占用该房屋,如延期付款乙方应增付延期付款利息,(每天为所交预付款的万分之五)给甲方,累加计算,且该房屋保修期限仍按本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起算。延期超过三个月仍未交齐余款,双方除按本合同规定内容执行外并同意甲方在认为有必要时有权终止合同,并对该房屋另做全权处理,乙方无权干涉。对乙方原已交付的购房款,应按本合同第三条2款关于终止合同处罚办法处理。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规定:
1、房屋质量鉴定以桂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标准。
2、房屋保修按市建字(1987)第(013)号文件及城乡部[84]城建字第(7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1、如因某些原因而房屋建筑面积发生少量变化,交房时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2、甲方建房是按桂林市建委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建造的,为保证小区的良好秩序及广大群众利益,乙方购房后,使用时,不得改动房屋结构及外装修,也不能乱搭乱建任何违章建筑及棚架、围墙等。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办完交房手续并且保修期满后即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A先生签字)
法人代表:(Y公司签字)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联系地址:
帐号: 电话:
95年X月X日 95年X月X日 ”
问题补充:
A先生现仍无法取得房产证的原因:98年按Y通知去领办证资料时,Y要求A结算余款,A则坚持,按合同Y现提供资料已违约,应先提供办证资料办证,拿到证后再谈结算问题,Y不同意.僵持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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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3月03日 14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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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按宋律师建议,与当地律师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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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02 13:17
你的诉讼请求没有过诉讼时效
我的补充: 2012-03-02 13:25
确实只能追索前两年的违约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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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02 17:09
建议携带相关资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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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0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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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02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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