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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婚后合法权益?

江苏-泰州 03-02 13:21  悬赏 15  发布者:吴佳妮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和丈夫是再婚家庭,之前我未婚.丈夫和前妻有一个儿子,离婚时协议儿子归男方抚养,并注明老公所经营的公司以后他们的婚生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后来我跟丈夫结婚,又生一子。
  当时我们结婚时并没有作财产公证,到现在丈夫只有这家公司,并无其他房产等,他们离婚时公司有三百多万的贷款,是我们结婚这两年后一起全部还掉的,现在公司账户还有盈利所得的流动资金。我想问一下,如果丈夫有意外,我该怎样维护我和我孩子的应有权利?他们之前的离婚协议是否说明我和我的孩子没有继承我丈夫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婚后共同财产那部分的所有财产?如果现在我的丈夫重新拟定一份遗嘱或声明是否有效,是否跟他们的离婚协议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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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03 16:41
先分出夫妻各自财产。
你丈夫的遗产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执行,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前不生效,故遗嘱与离婚协议通常不会发生冲突。
回复时间: 2012-03-02 13:29
丈夫可以重新拟定遗嘱,处分归他所有的部分财产,但是一定要明确他所属的财产数额或者计算财产的起算时间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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