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晓航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朱学田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

湖北-武汉 03-02 15:58  悬赏 0  发布者:candic…… 给我留言  回答:(3)
一对夫妻在二十年前剩下一男孩以后,半年不到就离婚了,他们将孩子托给了爷爷奶奶抚养二十年。期间他们各自再婚。并都分别养育有一女孩。都是比这个男孩小个四五岁的样子。如果在这二十年期间对曾今的夫妻对孩子没有尽到抚养教育义务。这位爸爸也没有对这位男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就是这位爸爸的父母尽到赡养义务。请问,这男孩以后是否还要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这位曾今的儿媳有没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还有这位曾今的父母是否犯有遗弃儿童罪?对于这位爸爸没有赡养老人是否犯有一起老人罪?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02 16:02
老人可向这个孩子的父母亲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可向孩子的父亲索要赡养费。男孩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回复时间: 2012-03-02 17:02
请当面咨询案情
回复时间: 2012-03-03 16:54
有义务赡养
丧偶儿媳对公婆无赡养义务,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苏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9935
河北 保定
人气:16370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6531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