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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职未休的年假怎么计算

上海-卢湾区 03-02 17:57  悬赏 10  发布者:adawan……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于上月11日提出辞职,原本以为会做到这个月的11号。结果公司29号临时通知我做到当天截止。再公司已经做了一年多,昨天去办理移交手续问人事部关于年假的问题,她说应该有5天的年假,我说现在我离职了怎么算,原本想这月11号之前休完的,谁知临时通知我做到上月底,而且公司也没和我主动说起休年假的事情,人事的人说她去问下上面的领导,但不能和我保证什么,现在我就想问下据说没休的年假可以按工资结算,我这种情况还结算得到吗?公司如果回答我说因为已离职所以年假就算自动放弃了,这个说法我是否可以不接受,要求对方按工资结算给我?如果结算的话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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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03 19:24
年假上班的,按三倍工资支付
回复时间: 2012-03-02 18:11
答:年休假可以折合成加班费一并结算。
回复时间: 2012-03-02 18:39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以上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3-02 19:15
未休年休假,按每日200%工资折算。
回复时间: 2012-03-02 19:46
比照法定假日支付工资,即按三倍计算工资。
回复时间: 2012-03-03 09:43
比照法定假日支付工资,按三倍计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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