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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

山东-德州 09-11 09:54  悬赏 0  发布者:叶春立 给我留言  回答:(4)
村中一房子,八四年办证为大哥姓名,今年房屋确权,大哥(下有一弟)已过世,膝下二男二女,暂居上海,其弟要求一半房产,是否合理,如何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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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11 10:32
你好,主要看该房产的来源是否老辈留下的遗产,弟弟是否合法。详情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9-12 14:48
您好!
如果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09-11 11:45
弟弟无权要求分割房产,有大哥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回复时间: 2016-09-11 15:28
不合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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