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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要求补税,作为会计是否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山东-德州 09-13 16:49  悬赏 40  发布者:hny19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为一家公司兼职记账和报税,每个月都是公司将相关单据送来给我再整理做账申报,公司实际加工生产机械,在税务局注册的是商贸公司,去年9月有一出口业务,不符合退税条件,也不符合免税条件(没有与销售一致的购货凭证且相关材料、配件的发票均认证抵扣),当时我建议公司经理把注册类型改为工业企业或者通过其他公司代理出口,海关报关等实际业务也不由我经手,该业务当年并未向税务局申报,今年国税局要求按视同内销补缴税款,经理要求我负责,请问我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需要付全责或者应该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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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14 08:02
答:我认为,你的建议是在公司没有交税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责任还是公司、
追问:

我的建议是最好别从公司走这笔业务,实际也不是我经手,为什么我存在过错呢?

回答:

答:内部而言。

追问:

我不是全职会计,也不在他单位盯班,他们收拾单据然后才给我做账的,我不能算他们公司内部吧

回答:

答:税务机关找的是单位。你是单位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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