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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后被追讨债务的问题

 03-07 15:26  悬赏 0  发布者:zzq_jy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湛江 回答:(3)
我与前夫因感情破裂于2月23日签字离婚,2月24日开始有债主追上门,我才知道他在外欠债差不多一百万,且他已失踪。我想了解,在我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在外的一切债务我是否要负担一半?现在我感到很彷徨。我们结婚后,因工作原因和照顾小孩的问题,我基本在娘家住,所以很少知道他在外的事情,更加不知道他向外借贷的事。而且他一直没有给过生活费给我们母子。
     现在,他本人跑路了,债主纷纷追上门要我负责,还经常被骚扰和恐吓,威胁到我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我觉得很无辜和很无助。
    另外,他盗用我的身份证去银行开了信用卡,透支四万多元并在去年的12月份已被冻结,这些我都是离婚后才知道的。去派出所报案,都不肯受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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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07日 15时37分
如果能证明对方借这些债务确实是用于他个人的开支,收入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则可认为是他个人债务,不需要承担一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意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07 15:39
如果你能够证明你前夫所借欠款没用于家庭共同开支你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
回复时间: 2012-03-07 17:10
你好,如果能够证明你前夫所借款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你不承担还款义务。
追问:

请问应如何采证呢?我名下没有财产和物业。以前的积蓄都给他以做生意为由骗光了,我名下的账户一直都是只有支出没有存入的,唯一的收入就是工资,且每个月都是用在小孩的奶粉和生活用品上,剩下的勉强够伙食。根本没有多余的钱。现在真不知该怎么办?
前夫跑路时,将电脑和一切资料都带走了。我不知应从哪里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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