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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咨询

贵州-贵阳 03-10 04:16  悬赏 5  发布者:qq1147……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在上班的一个港市甜品店,上班时候客人用餐走后,掉了钱包,因贪图那点钱财,在客人回来找的时候,我没有承认我捡到客人的钱包,死,不认账,后老板调监控来看,发现是我后,就把我开除,并且不给我这一个月的工资一分也没给.说是我损坏公司名义,因此一分钱也不给,说员工手册上有说明,但我并没有向其签合同,应该员工手册不起效,今年我16岁,也没拿什么身份证之类的,因此想请问一下,我的工资可以结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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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0 04:23
首先你的做法应该给予否定,但你的工资不应该受影响,可以追要,如果无法协商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3-10 07:05
工资可以结算
回复时间: 2012-03-10 09:39
应当结算,你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告她非法使用童工,追究双倍工资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3-10 09:49
你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犯工作制度,公司辞退你的有合法理由的。
扣除工资 的作法是不正确的,你有权投诉或仲裁,但单位有权拒付补偿金。
如果你的行为对单位造成影响,包括声誉方面的不利影响,单位有权要求你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3-10 10:29
老板不给你结算完全有理由。
回复时间: 2012-03-10 11:53
可以 的,你描述得并不是很清楚,建议你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2-03-11 18:27
可以要求工资和社会保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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