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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并同居一年多后,男方提分手,还索要其给女方的赠物

 03-10 11:08  悬赏 0  发布者:蔚蓝的海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江西 回答:(2)
我表妹与男方恋爱并同居一年左右,在这期间,男方追求她时作为礼物赠送金手饰给她。现在男方提出分,并要求女方归还其赠送的金手饰,还有公同生活期间,男方出的部分生活费用。若不还,就要去法院起诉她。请问,因为是男方抛弃先,表妹是否可以不归还?还有应该怎么解决这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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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10日 11时09分
赠物不返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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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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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10 11:09
一般的,不需要返还。
评论者:蔚蓝的海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3-10 13:18
现在男方经常打电话给我表妹除索要其赠送的金手饰外,而且还要求表妹把他们公同生活期间,男方付出的生活费用全部退还。男方说他是转帐,都可以查询到。不还的话,就去我表妹打工的地方大闹,还要起诉到法院去。请问:如果男方去大闹,是否可以报警呢?就算是起诉到法院,我表妹是否都可以不予退还呢?
评论者:csn0932 给我留言
时间:2012-03-10 13:22
你表妹的男朋友是个孬种来的  男人做到像他那样  不如死了算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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