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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河北-廊坊 03-10 17:28  悬赏 0  发布者:niangy…… 给我留言  回答:(4)
女儿已结婚,我买房子用女儿的名字,请问应该做哪方面的公证才能保证我老有住所,百年后房子只属女儿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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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0 17:30
答:登记处备案说明房屋的情况。
追问:

谢谢,在哪个登记处备案呢?

回答:

答:房产证登记机关。

回复时间: 2012-03-10 17:44
据你所述,可以写份协议说明此事,然后在房管局备案。
追问:

正准备买房子,应该怎么操作?

回答:

那就在买房合同中加注上你出资保证你老有所住的条款。祝你好运。

回复时间: 2012-03-10 18:25
可以为你写份协议,备案到房管局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3-10 19:31
证明你出资,不用约定、公证,房屋就归你女儿个人所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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