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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问题

上海-黄浦区 09-13 14:44  悬赏 0  发布者:chongz……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在上海一家私人小公司工作,已经快5个年头了。目前有几个问题一直没弄明白:
1、目前我的合同工资是3200元,另外再发4800元。然后我的公积金每月交282元,我用网上的公积金计算器算的按每月3200元应该是448元,于是跟老板提出补交,结果他让我自己补交166元。我想问下这个合法吗?
2、还有就是合同工资3200元,另外发4800元,如果合同到期后,他不续签了,那我应该按什么标准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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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13 14:50
1、不合法;2、按照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回复时间: 2016-09-13 14:59
按照工作年限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9-13 15:22
按照工作年限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9-13 15:28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按你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6-09-13 16:47
1、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
2、按工资总额计算。
回复时间: 2016-09-13 17:16
建议您去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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