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吴健弘  李仁红  李晓航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部分院系收取高昂重修费用的相关问题

上海 09-13 20:30  悬赏 0  发布者:LQK118…… 给我留言  回答:(0)
你好,我是一名在校的高二大学生,我们专业的重修费用具体为360元每学分,举高等数学以及大学物理两门学科为例,如果你是一名补考的学生,而你并没有通过这两门考试,那么你分别要为高等数学12和大学物理12缴纳7200元的重修费用,根据我国的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的第一条一、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收费项目

  2005年,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论文印制费”、“旁听费”、“注册费”、“点招费”、“建校费”以及押金、保证金和各类证、卡工本费等;毕业生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不得由学校向毕业学生收取“违约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 
一、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收费项目

  2005年,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论文印制费”、“旁听费”、“注册费”、“点招费”、“建校费”以及押金、保证金和各类证、卡工本费等;毕业生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不得由学校向毕业学生收取“违约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 
不知道今年是否有新出台的法规,可以维护我们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否需要缴纳这笔重修费用?如果要交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830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68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1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97
浙江 杭州
人气:10127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