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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方4人(2男2女)遇到多人(至少有7至8人全是小伙子)持械伤人.请问事后该如何索赔,与追究法律

 11-08 11:59  悬赏 20  发布者:feiguo……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四川 回答:(4)
当事人方简称甲 造事方简称乙 
甲方与乙方都是某商场商家双方都是经营的都是同一项目因顾客先问乙方价格后准备要购买但又发现甲方也在经营此项目并比乙方便宜并购买.事后乙方觉得是甲方抢了乙方的生意乙方便因此对甲方喋喋不休双方并发生口角此时乙方气不过拿起一个衣架向甲方面部打去并留下明显挂伤甲方也施以还手.甲方的兄弟与周围商家见此状况都上前将双方劝开,物管也闻风赶来加以劝阻停手.事过乙方因甲方兄弟劝架时推过他,自己觉得卡了他脖子,觉得受了气同时甲方在无意中看到乙方打过电话大概半小时后甲方看见来了7至8个小伙子均手持钢管类器具来到甲方面前此时乙方指着甲方便大叫到"就是他就是他们打老我''此时持械者与乙方在甲方与甲方的兄弟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实施殴打与此同时甲方在店内的另一个兄弟见状急忙上前阻止并叫他自己的老婆快报警持械者见状也上前对两人施以殴打,在混乱中甲方4人都施以了本能的还手后来甲方4人其中3人均在头部受伤大量出血接着持械者听见有人叫警察来了就纷纷开始逃窜不一会儿警察到来安排报案后先就医再解决 
事后甲方4人一人轻伤经检查后无大碍其余3人留院观察均头部不同程度的破裂性伤口与血肿其中有一女性手腕部头部有伤口并长达7至8厘米甲方的玻璃店门与商品若干被毁 
乙方均为轻伤无碍只有一持械者伤势较重留院观察 
事后8天左右乙方以恢复正常营业甲方则在第10天左右出院回家疗养无法正常营业
后又具相关了解乙方以向警方承认叫过人但人数却改成了4人还都成他表弟了!!
  请问专业人士当事人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与怎样用法律来追究造事者的责任和赔付问题? 
 如果追究后大概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在下为此网站新人积分不多以奉上所有积分 
在此先感谢解答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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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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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年11月08日 12时25分
1 聚众斗殴罪,仅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如致人重伤,则以故意伤害罪处罚,2 根据提供情节,如认定聚众斗殴罪,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故意伤害罪刑期大致相同,3 受害人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经济赔偿,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所有回答的人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08 15:41
绝对不是聚众斗殴罪 因为那是偶合性罪名 故意伤害 打人者追究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08-11-08 16:19
等待公安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 2008-11-09 16:30
聚众斗殴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你们是受害者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建议采用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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