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请求帮助,急急急

福建-福州 11-08 12:11  悬赏 5  发布者:竹楼听雨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现在遇到麻烦了,特向你请教一下,我07年10月份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这个是和房东签订的,我们是转让过来的,是按照之前房东和承租人那份合同签的。
甲方(出租方) 林某 
乙方(承租方)谢某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范围 
座落于 村,位于第一层共8间,出租给乙方,一层空地,双方都拥有使用权,且双方都有义务维护好整洁;甲方拥有客厅与楼梯过道使用权。 
第二条:该房屋用途:用于乙方开饭店,(后改为房屋出租,口头协议,没有签补充合同)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2007年3月15日至2009年3月15日 
第四条: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600元整(壹仟陆佰元),每年按十一月计算。(后口头协议给乙方出租后按十二月计算)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2000元整(贰仟元),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每月签合同之日后两天付清,超出期限从每日违约金10%计算。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签合同之日后十天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七条:甲乙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甲方保证在交易时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各门及大门门口的通道畅通,在租赁期间甲方要协调好邻里关系。 
B甲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水电通畅,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按国家及村委标准实行) 
2、乙方职责: 
A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B不得擅自拆迁房屋结构或从事违法活动。 
3、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甲方须退还乙方的押金,如乙方要继续租赁,甲方应以同等条件继续租赁给乙方。 
4、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赔偿对方一切损失(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即未履行合同期限,则乙方须交付完期限租金,除国家征用及不可抗力) 
5、乙方晚间营业时间超过23:00后,则不应影响住户的休息。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鉴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仓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林某 乙方:谢某 
2007年10月26日 
营业后没有生意,于2007年12月份和房东口头协商,她同意我们做为住房转租出去,但是必须把每年只交十一个月的房租改为交十二个月的房租,我们也同意了,但没有签定书面协议。2008年10月25日,我们要将自己原来开店用的设备卖了,可是房东不同意我们卖东西,说合同没有到期不能卖。现在房东说不让我们出租了,叫我们要在2008年11月15日搬走,并且给他6000元的装修费用(有一个房间的厨房窗户被我们转让之前的那个人改动了)。我想请问一下叶律师,真对这样的问题,你有什么高见,还有,上面合同,在甲方的职责上有这么一条B甲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水电通畅,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按国家及村委标准实行) ,可是他收取我们电费的费用是0.7一度(我们福州市仓山区),水费是3元一吨,如果是按照合同上所说水电费按国家及村委标准,应该是电费是0.42至0.5左右一度的电,那么这种行为算不算是故意隐满事实,那么我们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1-08 12:12
建议携带资料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08-11-08 16:07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08-11-19 11:19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4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55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