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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

山东-临沂 03-12 12:59  悬赏 20  发布者:107030……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新区)的,由于引进开发项目(一钢铁厂),占用我家耕地3亩多。
    现向您请教,会如何赔偿,是何方式,国家有何政策及规定?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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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2 13:37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2-03-15 15:44
该3亩多耕地属集体土地性质,要被开发区用作建厂,应当由政府先行征收为国有土地。征收耕地,用地者需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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