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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套房子在拆迁前已用买卖方式过户给小儿子,安置新房的户名是小儿子了

浙江-宁波 09-15 13: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父母有套房子在拆迁前已用买卖方式过户给小儿子,安置新房的户名是小儿子了,小儿子与父母同住照顾到老,将来父母过世他两个哥哥会不会来要要分房?要不要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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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19 16:10
您好!
如果已经已买卖方式过户到小儿子名下,那么就不属于老人的财产了,如果老人去世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属于老人的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要求多分。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09-15 13:19
如果其他子女不赡养老人,在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者少分,但不丧失继承权。为免引起纠纷,建议订立书面遗嘱注明只由小儿子一方继承并且公证。
回复时间: 2016-09-15 14:07
最好立下遗嘱,避免纠纷。
回复时间: 2016-09-15 15:56
为避免将来麻烦,最好立遗嘱。
回复时间: 2016-09-18 09:04
如果其他子女不赡养老人,在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者少分,但不丧失继承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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