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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失,并在寄之前被告知没有保价服务情况下的理赔

吉林-长春 09-16 15:05  悬赏 25  发布者:PRO达芬奇 给我留言  回答:(0)
中秋快乐  各位
    就是在快开学的时候邮寄电脑显示器回学校
(寄件中还有其他东西,我既是寄件人又是收件人)
     
     寄之前我就问过有没有报价保险之类的方式(问过多次),快递发放点的负责人则说是没有的。
     之后我到学校后长时间没有收到快递,有问过客服,后来又到了理赔的阶段,总价值1260.3元的东西最后结果为赔500元。
     寄件时间为8月19日到现在的9月16才有理赔结果,中途催过多次
  
     问题是,这种情况下的理赔算合理吗,才赔500。毕竟寄件之前有询问过保价的事情。
问题补充:
快递单后面有栏契约条款

  因快递服务组织原因造成快件彻底延误、损毁或遗失的,寄件人有权要求赔偿。快件发出延误、损毁或遗失,免除本次运费(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保价快件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快件的保价额。未保价快件,包裹类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每件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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