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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编制不能报销生育保险的问题

广东-清远 03-14 09:04  悬赏 0  发布者:suhuib……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想问下关于生育保险的问题,我老婆是乡人民政府的编制人员,有买社保医保。工作已有3年,但是今年3月份我老婆生育一孩子,但是去到社保局后相关人员却告诉我老婆说事业编制人员是报销不的,只有公务员才能报销,当时我就蒙了,国家规定不是每个育龄妇女都应该有买生育险的吗?怎么可能不能报销。之前还以为在医保里面已经包含了。现在却报销不了。我想问问这个医保报销不了能问当地政府报销吗?当地政府有违反相关法律吗?我怎么样维护自己应有的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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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4 09:19
要求当地政府解决。
追问:

我这边是清远市阳山县的,我去社保局那边去咨询过竟然得到一个这样的回复“就是在阳山县政府的所有在编职工都没有购买生育保险”按照最新规定《清远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生育保险费以清远市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的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逐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第六条生育保险费不得减免。用人单位暂无能力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部门和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暂缓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参保人在缓缴期间生育的,须由用人单位清缴欠费和利息后方可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他们竟然减免了,如果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因为我们是小市民,真是头痛万分。


回复时间: 2012-03-1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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