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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前购房,婚后加了我的名字,婚姻其间丈夫长年吸毒,并曾2年非法滞留在日本被遣送回国

上海 09-17 02:50  悬赏 0  发布者:971205…… 给我留言  回答:(4)
丈夫婚前购房,婚后加了我的名字,婚姻其间丈夫长年吸毒,并曾2年非法滞留在日本被遣送回国,今年7月30日丈夫突然在家中猝死,几日后:突然收到传票,其家人说有丈夫的遗嘱,说过世后由哥哥继承这套房产,诉讼中提出房子属婚前财产,我并未出资,所以不应享有任何权益,由于产证己有我的名字,愿意结我4/1产权,法院会支持他们的请求吗,我该如何应诉保护个人权益,我如果要求法院分割我和丈夫的这套房子,并请求丈夫对在婚姻生活中对我做损害赔偿,不知道人已过世的情况下,法院是否还会支持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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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17 10:31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9-17 11:36
可以面谈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9-17 12:12
1、房屋产权登记双方名下,你有权要求分割一半份额。

2、你丈夫遗嘱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可委托律师来质证。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6-09-17 17:09
你好,可以主张一半产权。需要结合遗嘱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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