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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孩子的户口问题!

河南-安阳 02-08 20:49  悬赏 20  发布者:hhgggs……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离婚带孩子再婚,孩子判给了我,有判决书。但男方不要孩子也不尽任何抚养义务,关键一直不让牵孩子户口,孩子要上学了我该怎么办!去当地派出所,说要孩子户口本才可以,但男方不给,也说要村委开信,但村委书记是他叔更别想了。派出所有暗示要1000块,可我觉的我是合法的,不想妥协。有没有别的办法。我该怎么办!?愁死了!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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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08 21:09
你好:你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0-02-09 14:37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你可以带着判决书和迁入地派出所的准迁证明去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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