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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山东-德州 03-14 22:25  悬赏 20  发布者:liujia……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xxx公司于2005年签订15年房屋租赁浴池合同,(甲方以招商引资)房屋的一切装修都是甲方同意。合同执行几年后公司破产政府接管(商业局),原合同继续行不变。政府将我租赁的房屋卖给个人,要求买售人继续履行原合同,到合同终止,经三方协商后同意,(甲方,买售人,承租人,监督单位),四方签字盖章,买受人收取半年房费后,想不履行合同,又想达到不赔偿的目的。对我方下达了 恢复原状通知书,说:我承租的楼房和土地,存在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及扩建的情况,要求我方十日内恢复原状,否则,将追究我方法律责任。我方装修楼房都是在买售人买楼之前,买售人买房后无任何改动,买售人有权对我方追究法律责任么?我方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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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5 09:12
你好,建议电话咨询详情,以便有针对性的解答你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3-14 22:57
买卖不破租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追问:

法院能给他立案吗?

回答:

尝试一下吧,不立案会给你说明理由的。忙活半天了,加分吧?要是再不明白打电话给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3-14 23:34
买卖不破租赁
回复时间: 2012-03-15 18:11
依你所说,对方追究不了你的责任。德州经济合同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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