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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40000元以下的处罚条例是怎么处罚?

云南-昆明 02-08 22:26  悬赏 20  发布者:jiangb……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朋友因挪用群众补偿款3万多元,用了将近3年左右。现在已经被群众举报查询账目。现在不知道我的朋友是要受到什么处罚,罚款多少?是否判刑?请问王律师帮我详细解答一下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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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08 22:45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挪用40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可能被判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回复时间: 2010-02-08 22:50
涉嫌犯罪了,建议请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10-02-10 08:31
涉嫌犯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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