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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浙江-湖州 09-18 14:04  悬赏 0  发布者:柠檬大侠 给我留言  回答:(6)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肇事司机是外地车辆,归属于一家国有企业。目前车子修好,对方要求我先把维修费垫付只有把相关资料和发票寄给他们公司,报销之后把钱打给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是否答应对方,如果把东西都给对方,自己留复印件的话,是否还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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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18 14:09
保留好证据。
追问:

复印件的发票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先垫付么?

回复时间: 2016-09-18 14:12
没有原件在手今后会理赔困难
回复时间: 2016-09-18 14:13
建议不要答应,如果对方不赔付,可以通过起诉。但一旦原件给了对方,起诉会得不到支持。
追问:

对方态度强硬,说不给发票不给维修费,我要是起诉对方的话,费用也可以算对方出么?

回答:

胜诉后,合理费用都由败诉方承担。

追问:

电话录音能成为证据么?

回答:

可以的,通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有证明力。

回复时间: 2016-09-18 14:15
保留好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9-18 18:54
可以寄给对方的保险公司,但是最好不要寄给对方。
回复时间: 2016-09-19 11:06
直接起诉对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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