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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原本法人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出借人打款入法人个人卡,再从法人个人卡转入公司帐户

福建-福州 09-18 22:0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咨询:原本法人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出借人打款入法人个人卡,再从法人个人卡转入公司帐户。用于企业经营。期间还款也是公司转到法人个人卡,再转入出借人。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出借人逼法人改以个人名义重写借款,现在以个人借款名义要求还款。请问这个借款如何认定个人还是公司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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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18 22:09
如果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重写,则有偿还义务
追问:

借款确实用于公司经营

追问:

那只能发法人再向公司和股东起诉,付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9-18 22:44
属于共同债务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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