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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重组家庭遗产继承问题

 03-16 11:33  悬赏 0  发布者:子藤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黔东南 回答:(2)
丈夫有一女,妻子有一子,离婚后孩子都是判给以前的配偶的,然后重组后两人又生了一女,房子是夫妻两人婚后共同财产,房子产权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重组的这个家庭在多年前离过婚,而在2011年才重新复婚)。请问这种情况如果分配财产。重组前他们各自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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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16日 11时41分
你好,若房子是在二人离婚时已经协议归属一方所有,那么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复婚后也不能转换成共同的。这样的话,但该人去世后,配偶和该人所出的子女均有继承权。
追问:

离婚时夫妻双方是签订协议了的,协议上面写的是妻子拥有房产,而丈夫拥有家里所用的物品。但是房产证一直都是丈夫的名字。这样的话他们各自的子女有继承权吗?若有,我们3个子女该如何分配?谢谢

回答:

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涉及离婚后又复婚并且房产未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过户,故不是一两句就可以答复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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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3-16 11:48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
追问:

你好,那请问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什么意思呢?那两个子女都是已经成年了的,平时非常少联系,也很少来往。是不是他们主动抚养老人的话就有继承权呢?

评论者:吴正成律师
时间:2012-03-19 09:36
属于共同财产的,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可以联系我。
评论者:唐羽生律师
时间:2012-03-19 18:31
有继承权利的,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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