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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处理程序

上海-浦东新区 02-10 00:46  悬赏 30  发布者:steven……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与他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引起斗殴,过程都有错,结果对方受伤。在警署调解时,警察口头说对方轻伤〔没有出示检定报告〕,要我跟对方达成赔偿协意,不然就要关几天。我顾及工作等原因把赔偿额定的很高五万,对方看我有所顾虑索赔额更高拾五万〔实际损失2万〕最后降到八万。最终调解还是失败。警察说要公诉,进去关几天。我很有城意,但是很无奈。我现在是不是不想进去关几天就必须无条件答应他的要求。还有我是不是有权看他的检定报告,赔偿额是不是有标准,他是不是可以漫天要价。急须你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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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10 07:30
如果是轻伤在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后你赔偿合法损失了就可以判处缓刑,你有权利知道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你不服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0-02-10 13:16
你可以要求看验伤报告,如果属于轻微伤,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只需进行民事赔偿即可。假定,对方尚未构成伤残,那么这些赔偿额是偏高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费用按照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执行。
回复时间: 2010-02-20 15:54
不应当随便答应对方的要求,不合理的要求应当拒绝。
如果你的行为已经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那么不是仅仅民事赔偿就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警方的做法也是违法的。
应当让对方验伤,根据伤情而定。
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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