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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订购合同签订一年了,货发出去也有11个月多了,现在跟我说产品与合同上描述的不符,要求我们赔偿,这

 03-19 19:22  悬赏 0  发布者:jinlil……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浙江 回答:(4)
我公司与外贸公司2011年3月8日签订一份产品采购合同,交货期是2011年4月8号,合同上写明产品质量采用国内初验和国外客户复验的方法,货发出去差不多快一年了(现在2012年3月19日),今天外贸公司给我打电话说部分产品的长度与合同上描述的不符,其实当时电话里和他们采购员说过,因为是手工制作的产品,在长度上会有误差的,但是他们现在不承认我们跟他们说过会有误差,合同上也没有写明可以存在误差,要求我们承担责任,这样合理吗?
(PS:现在国外的客户提出两个方案:一,产品退回,我们赔偿他们全部损失。二,产品不退回,我们赔偿他们一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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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19日 19时52分
合同为依据,拿来样品比照。要求对方提出证据,否则,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款项
追问:

去年四月份发的货,货款在去年五月份就已经拿到了。产品也确实短了,但我打电话和他们采购员说过长度有误差的,他们口头上也允许我们有误差,合同上没写明,但是有电话录音,这可以作为证据吗?

回答:

没有关系。有基本的商业形式发票。有盖章就行。可以联系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19 19:26
你好,建议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3-19 23:35
建议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3-20 05:00
你可以起诉对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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