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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们是2011年拆迁的,赔付标准是2005年

四川-成都 09-22 13:3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们是2011年拆迁的,赔付标准是2005年的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该怎么办?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2 13:32
您好,可以不签订拆迁协议
追问:

我们是2011年九月签的协议,但是协议本来该有两份但是村上没有给我们一份,

回答:

您好,依据协议约定处理

追问:

我们现在没有协议,村上也没有按照约定赔付,该怎么办,谢谢

回答:

您好,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9-22 14:03
您好!
不合理,应当用最新的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09-22 13:33
这要看你们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时间及约定
回复时间: 2016-09-22 14:54
您好,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16-09-22 15:21
你好,不合理,应按最新标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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