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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天津 09-23 15:09  悬赏 0  发布者:xuewan…… 给我留言  回答:(2)
近日打算办理离婚手续,婚后双方拥有共同财产如下:房子一套、汽车一辆、存款少许、及两岁儿子,如果男方同意孩子归女方抚养,财产全归女方拥有,请问1;是不是只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即可?
    2;如果男方家人在知道离婚后的前提下,前公婆是否有权起诉女方重新分割财产和争夺孩子抚养权?(因为婚后购房时男方家人曾付款10万元,女方家人付款30万)
    3:如果离婚协议上注明未经女方同意爷爷奶奶对孙子无权探视,是否违法?如果前公婆起诉女方每年享有孙子的探视权,法院是否允许?如果女方坚决不同意公婆对孩子的探视权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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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3 15:18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对于财产,公婆一般来说也没有权利来起诉重新分割,除非财产权还是属于公婆。孩子探视权只是孩子的父或母来行使。
回复时间: 2016-09-23 15:46
你好:建议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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