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管理处规定自行车、摩托车指定停放位置有错吗? 管理处规定自行

云南-昆明 09-25 08:3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管理处规定自行车、摩托车指定停放位置有错吗?
管理处规定自行车、摩托车指定停放位置有错吗? 我是一名物业服务工作者,因我们管理的一个小区,因开发商没有配备地面停车场,只能暂时停放到地下室停车场,因地下室停车场离地面有一段距离,很多业主不愿意配合,所以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秩序混乱,我们很耐心的向业主劝解,但是有的业主很野蛮,说“我为什么要听到地下室?这样我出入不方便。”有的业主说“我上去一下马上就下来了,为什么还要停到地下室?”有个别业主还说“你们必须要设立一个免费停车区域,还有这样地下室离我们的楼道那么远,我们下雨天不方便,还要穿雨衣、打伞。”对此,有的业主的确是马上上去就下来,但是绝大多数的业主或装修工人都不配合,随意把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在小区楼道口、楼道内或是汽车停放位置和车库门前。为此我们指定的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还规定了半个小时以内不收任何费用,业主可以办理月卡,不办理月卡的业主每天只收一次费用,也就是1元,随便一天进出几次都可以。尽管这样,还是有很多业主不愿意配合,所以我们只能设立路障,只留下行人通道,强行将摩托车、自行车拦往地下室停车场。
根据以上情况,我想问的问题是:
1、做为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划指定车辆的停放区域,维护车辆停放秩序,这样有错  吗?
2、我们这样暂时设立路障,强行将车辆劝导、指引到指定停放区域,这样有错吗?
3、业主不自觉配合,我们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25 11:12
以上两条都没有错,至于业主不配合你们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我还真的不知道怎么给你说好,一句话找业委会解决,如果业委会解决不了,最好找找片警协调,你们自己处理一旦引起群体性事件,问题就更难办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上海徐汇区
辽宁沈阳
天津河西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4110
福建 厦门
人气:125229
重庆 渝中
人气:397844
湖南 长沙
人气:547846
广西 柳州
人气:715275
福建 莆田
人气:543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