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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得怎样的合理赔偿?

湖南-娄底 09-25 13:02  悬赏 0  发布者:440633…… 给我留言  回答:(0)
按照《湖南省公路法》第36、37条规定,高速公路边30米内不得有任何建筑,我家房屋位于长韶娄高速涟源路段红线内7米,未被列入征收范围,而同村位于30米以外的多处房屋却被征收。
早在2012年,我与丈夫就曾多次请求相关领导亲看现场,要求征收房屋,主办方刘雄飞曾亲口承诺放在第二批征收,龙塘镇人大主席张保初、干部龙兵涛、刘兆延、吴耀波等人均在现场,后来,项目部李磊、龙塘镇党委书记李思远也都表态说将同长琅高速一起征收,因此,我们一直在家等待,可至今没有下文。
2011-2013年间,长韶娄高速施工,我家房屋面临周边两处放炮,长达数月之久,造成房屋主体震动移位,上下两层楼墙壁破裂,装饰附着物全部损坏,已成危房,随时有倒塌的危险,可到今仅收到赔偿款300元。
更有甚者,施工方不顾百姓死活,将出入我家的路挖断,导致我丈夫在农忙季节因无路可走而摔伤,后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从没有人来慰问过。
2014年长韶娄高速公路通车后,车辆频繁,导致中老年人夜不能寐,婴幼儿智力发育也严重受阻,严重损害一家人身心健康。
近年来,我踏破铁鞋走访市镇,他们说是说我家的情况是实际情况,等到别人处理好了,再来处理,政府领导的承诺从未兑现,这还能信吗?我还要等几年?难道要我等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现报告前来,请求领导实地调查,为民排忧解难,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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