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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农村低保申请

山东-济宁 03-22 14:19  悬赏 0  发布者:kjky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我想帮舅舅咨询下残疾人农村低保申请问题。我的舅舅今年51岁,农村户口,先天性腿部残疾,有一级残疾证,无工作和收入,至今无配偶和孩子,经济来源主要靠亲戚朋友接济,现在和75岁的姥姥生活在一起,一年前去当地居委会申请低保,因条件不符被退回。
请问律师,农村低保的申请标准是人均收入低于多少,舅舅能不能以家庭单位申请?如果不能,像我舅舅这种重度残疾且日趋年长的情况,能不能分户独立申请?除了低保,国家还有那些法规正常可以保障他的权益?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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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3 16:33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村低保标准的,可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程序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估、审核、公示,镇(处、区)街道复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 
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家庭成员户口、收入证明等必需材料; 
村(居)委会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家庭进行调查、评估、公示,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上报镇(处、区); 
镇(处、区)对上报农村低保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对上报农村低保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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