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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是否上述 是否是诱供 是否是重伤

 03-22 15:40  悬赏 0  发布者:隐麒麟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大兴区 回答:(9)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于2011年10月与同学在学校发生纠纷,对方第一次找我麻烦时打我几拳我没有还手,后又在教室内伙同另外2人打我,情急之下我还了手,事后对方受伤(最后因对方腹腔内有100毫升积血被判定为重伤)因我没打过架,当时头脑发懵,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伤的对方,对方报警后就主动去了派出所。但是在派出所对反找来人证说是只有一人动手,但是却没人看到是我伤的。事后预审询问时也不让我说对方是多人,只让说是1人。并且告诉我家里人已经来赔偿对方,让我老实交代,我就按预审的话意思说了。
最后因为我在派出所说的和最后说的不一致,判决时也没打上自首(我在派出所说的都是实话),因为赔偿对方取得谅解判了缓刑。
我想问问:1、腹腔内有100毫升积血是否能被判定为重伤
2、当时预审是否算是诱供
3、我是否需要上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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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22日 16时02分
建议缓刑期满后申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稳妥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2 16:16
可以申诉。
回复时间: 2012-03-22 16:36
你说的情况不是很详细,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正当防卫。
回复时间: 2012-03-22 17:19
您好!是否构成重伤的话需要经过专业的伤情鉴定来确定,如果构成重伤的话并结合相应的法定情节你是可以申诉的。
回复时间: 2012-03-22 17:22
建议申诉
回复时间: 2012-03-22 18:07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可以申诉。
回复时间: 2012-03-22 21:34
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7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3-22 23:01
申诉。
回复时间: 2012-03-23 08:20
不服一审判决应通过上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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