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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廉租房被市政府调节为经济适用房出售请问合理吗?

 03-22 18:42  悬赏 0  发布者:莫不关心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德阳 回答:(2)
我市(什邡市)的北京援建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空置后,被当地政府调节为经济适用房出售给拥有经济适用房资格的所有人员(包括2人一家,3人,4人,5人一户)。不符合使用需要,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有无法律依据?
问题补充:
究竟是买还是不买?买了嫌小(47——49平米)不够住。不买,等了5年才等到的所谓房源(2009年救援建好了交给政府)。请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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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3月29日 09时39分
廉租房转经济使用房,属于政府的渎职行为,即使是现在没有人住,不等于以后永远没有人住,所以是违法的,否则援建的单位就成了政府赚钱的工具,你觉得呢,但对于你说卖的问题,政府的权力大于一切,可以买,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讲得有理!期待政府能纠正其行为,还市民以公道。让等了5年的审批合格者买到真正的经济适用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3-26 17:13
看你自己需求。
追问: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是等同价格吗?

回答:

廉租房是政府出租的,不能出售,也可能通过一定程序改变性质出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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