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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问题

上海-闵行区 02-12 10:11  悬赏 0  发布者:Y21295015897 回答:(7)
请问 我现在要和我丈夫离婚 我丈夫为入赘我家 在结婚的时候男方家拿来4万元作为我们婚房的装修款 这算不算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如果属于共同财产的话女方是否有权不归还男方此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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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2-12 10:15
因此钱已经装修使用,不存在返还问题。且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也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0-02-12 10:19
答;属于婚前赠与的话,不需要返还;如果属于借贷是要还钱的。
回复时间: 2010-02-12 11:05
有权不归还。详情请来电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时间: 2010-02-14 16:57
可以不归还的。
回复时间: 2010-02-19 20:43
离婚只要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和债务即可。
回复时间: 2010-02-20 13:10
如该钱已用于房屋装修,不需要返还。 
只需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可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0-02-20 22:26
不需要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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